美术学院2018-2019学年“明珠学子”励志奖学金
发布人:美术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11-11  

美术学院2018-2019学年“明珠学子”励志奖学金

                评审推荐工作方案

为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并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结合实际,现就我院2019年明珠学子评审工作,做出如下安排,请相关人员严格执行。

一、奖励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

二、基本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其中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起才具备申请资格),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年内未受到任何处分;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追求上进。

3、学生综合测评排名上一学年班级前1/3的优秀学生,且2018-2019学年没有不及格的课程;在创新创业、特色发展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堪为楷模的学生;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

三、奖励标准和名额分配

我院本次总计奖助名额85人,总资助金额15.3万元,其中明珠学子一等:3000/年, 17名;明珠学子二等2000/年,34名;明珠学子三等1000/年, 34名;

四、评定程序和时间安排

1、评定程序:在本班认真宣传,确保人人皆知;符合条件的学生先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班主任主持召开班级评议小组会(班主任+班干部4+学生代表3+监督员1名),对全班申请学生进行评议(评议内容:学习成绩排名、是否恶意欠费、违纪情况、学习态度、本人资料真实性等);初步确定人选,由评议小组综合评定等级;班级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召开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审核,通过上报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2、时间安排:

115—1113日:各班宣传、摸底、评审;

1114—1115日:各班全员公示、上报名单;

11161117日:学院评审、公示、整理材料上报学校

五、纪律要求

1公示纪律各班评审结果必须告知全班所有同学,网站公示的,要截取网站图片留存。不得公示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等个人敏感信息。

2、政策纪律:获奖和受助的学生在一年内出现违反校纪校规、生活铺张浪费行为,将追回已获奖或受助的款项,并取消其下一次获奖受助的资格;切实加强学生感恩意识,诚信意识,坚决杜绝恶意攻击,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和现象;

3、评审纪律:①严格实行 “谁经办、谁负责”、“谁违规、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各种不正之风,严禁轮流坐庄(轮流享受资助);严禁平分奖助学金或将奖助学金上交班费;严禁辅导员(班主任或其他教职工、社会人员)从奖助学金拿回扣”“咨询费”“手续费;严禁直接让学生享受国家奖助学金、内定受助名单;严禁对投诉人打击报复;受到奖学金资助的学生不得请客、送礼,高消费;

 

                                                    美术学院

                                                 2019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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