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0713-8833856

关于开展2016年度转型发展个人改革创新类(B类)项目验收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1-20浏览次数:155

关于开展2016年度转型发展个人改革创新类(B类)项目验收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学院:

2016年度学校立项建设的转型发展个人改革创新类(B类)项目共43项,建设期限1-2年。为做好项目验收结题工作,根据学校转型发展工作要求,现就转型发展个人改革创新类(B类)项目验收结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程序

项目责任人完成项目申请书约定的全部转型发展工作任务后,填写项目《验收结题报告书》,向发展规划处提出验收和结题申请。

二、申请材料

申请验收和结题须报送以下材料:

1.项目《验收结题报告书》一式5份(含原件1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有关证明材料附于《验收结题报告书》之后装订。

2.申报项目时填写的项目申请书1份(复印件)。

 三、申请时间

评估验收和结项材料于1231日之前报发展规划处(多功能楼710办公室)。

四、评估验收和结项程序

1.发展规划处对评估验收和结题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者组织专家鉴定。

2.专家组评审验收。验收结题专家组由发展规划处遴选组成,项目达到以下条件且通过专家组审核同意可以结题。

1)已完成项目申请书约定的工作任务,最终工作成果与原计划或批准变更成果相符;

2)项目的实施对学校、学院、专业或教师个人转型发展起到了较大的促进作用,项目成果具有推广应用的价值;

3)经费开支合理合规。

五、其他事项

未按规定时间结题的项目,学校终止对项目的经费资助,取消立项,同时对项目经费开支情况进行核查,对超进度开支、不合理开支予以追回;未按规定时间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请立项。

   

附件:黄冈师范学院转型发展个人改革创新类(B类)项目验收结题报告.doc

 

                                            发展规划处

                               20171116

 

 

上一篇:下一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