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9-28浏览次数:1014

校内各单位: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华诞,为了加强2009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安全保卫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各级领导要站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理念,高度重视并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单位安全责任人(行政一把手)要强化责任意识,对贵重仪器设备、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危险品及放射源物品等要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收假后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2、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做好离校外出(回家)师生员工的防盗、防骗、防交通事故、防意外伤害以及特别注意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3、加强节日期间对学生的管理。学工部、各学院要做到离校学生去向明,留校学生人数清,留校学生节日期间组织校内集体活动须提前向有关部门申报,学生集体外出活动须经校领导审查批准,并落实好有关出行安全措施。有社会实践的各学院及有勤工助学岗位的单位要做好假日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学工部宿管部门要对到学生宿舍内探亲访友等外来人员认真做好登记,严格管理,做好假期学生宿舍的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确保学生宿舍安全。

    4、后基处、后勤集团要做好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和饮食安全工作。水电科对所有电气设施进行保养和检修,确保安全运行;饮食中心假期对各食堂使用的燃气、灶具、烟道和锅炉等进行检修和清洁,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5、财务处、后勤集团要加强校内商业网点(门店)、超市在节日期间的防火、防盗、防事故措施,落实专人值班。同时加强餐饮网点的监控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使饮食卫生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在校的各类施工、维修等外来人员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各用工单位落实教育和管理措施。

    6、行政事务中心和后勤产业集团做好车辆保管和行驶安全,各单位安全责任人做好本单位教职员工家庭防火防盗的宣传教育工作。

    7、各重点要害部位(安全、卫生承包单位)的安全保卫人员在假日期间要坚守岗位,认真做好值班纪录,24小时保持电话畅通。

    8、各单位遇有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应立即报校园110---电话号码:8835110 (附:珠明山校区综治科电话:8833128;银盘山校区治安科电话:8616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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