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大学生创新活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6-28浏览次数:1015

各教学学院:
大学生开展创新活动,有助于激发创新意识和发扬团队协作精神,拓展学生知识面,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动手能力;对于培养实用型创新人才,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学校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印发了《关于印发“黄冈师范学院关于开展大学生创新活动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校教[2010]11号)文件(见附件)。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大学生创新活动”项目申报工作作如下说明:
1、 我校大学生创新活动由学校创新基地统一管理,各相关学院具体承担。创新基础办公室挂靠教务处,具体工作与教务处实验管理办公室联系。
2、 大学生创新活动实行项目申报评审制度,即承担学院申报后,由学校“创新基地建设指导与创新活动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审并报学校主管领导核批。申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文件附件1(《黄冈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活动(实验或实践)项目申报表》);另一类是文件附件2(《黄冈师范学院学科与技能竞赛申报表》)。
3、 创新活动申报工作一般在每年度上半年,各学院申报时,每大类原则上不超过2项;学科与技能竞赛项目接到通知一周内提交申请,创新活动在申报、审批后实施;2010年申报截止时间75日。
4、 申报院系在申报时,详细填写申报表中各项内容,特别是项目实施方案及经费预算。项目实施方案即项目实施具体过程,包括教学过程、实验过程、辅导过程、竞赛过程等。经费预算包括两部分,即工作量部分和项目活动经费。工作量是教学过程、实验过程、辅导过程、竞赛过程中教师及工作人员的折算工作量;项目活动经费包括报名费、竞赛期间费用(巡视员费用、教师和学生生活费用等)及耗材资料等。
5、 创新活动涉外联系及活动安排由创新活动办公室协助承担学院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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