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黄冈师范学院关于开展大学生创新活动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校教[2010]11号)文件精神,2011年大学生创新活动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就做好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我校大学生创新活动由学校创新基地统一管理,各教学学院具体承担。创新基地办公室挂靠教务处,具体工作与教务处实验管理办公室联系。
2、大学生创新活动的开展以项目形式进行,实行项目申报评审制度,即承担学院先申报,然后由学校“创新基地建设指导与创新活动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审并报学校主管领导核批。
3、2011年我校大学生创新活动项目申报分为两大类,即学科与技能竞赛项目类和创新实验(实践)项目类,具体申报材料组织见附件一、二。
4、各单位申报时,学科与技能竞赛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项。创新实验(实践)项目,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项,其他单位,原则上不超过6项;
5、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基金资助的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纳入学校统一管理,申报、评审、鉴定等工作主要由各“中心”负责(见附件三)。
6、大学生创新实验(实践)项目在鉴定通过前,同一指导教师指导项目数连续两年累计不超过4项。
7、申报材料上交创新基地办公室,包括纸质和电子,上交材料截止日期4月10日。
附件二:黄冈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活动创新实验(实践)项目申报表
附件三:黄冈师范学院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