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校级精品课程、重点建设课程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6-13浏览次数:1008

各教学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加强我校新办专业课程建设力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1年度校级精品课程和重点建设课程立项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精品课程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必须是专业必修课程,并在我校本科专业连续开设5年以上。

2、课程负责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校级及以上精品课程负责人此次限制作为课程负责人申报。

3、申报名额:每个学院限报1门。

4申报课程应具有良好的课程建设前期基础,有完备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教学课件及参考资料等,有教学必需的实验、实习条件。课程支撑网站应提供有该课程的课程简介、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至少二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录像必须按照“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制作,反映教师风范、该教学单元的实际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

5、课程支撑网站要做到内容丰富,运行顺畅,能够保证对外开放。

二、重点建设课程申报条件

1、重点课程建设立项申报面向2005年以来开始招生的专业,申报课程必须是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专业必修课程。

2、课程负责人应为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具备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校级及以上优秀课程负责人此次限制作为课程负责人申报,且课程建设具有合理的教师队伍结构。

3、申报名额:每个专业限报2门。

4、课程支撑网站应提供有该课程的课程简介、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至少二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反映教师风范、该教学单元的实际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

5、课程支撑网站要做到内容丰富,运行顺畅,能够保证对外开放。

三、推荐和评选

校级精品课程和重点建设课程均以教学学院为单位组织申报,要求在620日前向教务处教研科(303室)提交2011年度校级精品课程推荐报表(附件1)或校级重点建设课程推荐报表(附件2),教务处统一分配课程网站用户名和密码,申报课程在91日前完成课程支撑网站建设。教务处将于9月底组织专家进行网上评审(评审指标见附件3),从中择优选出符合条件的课程报请学校批准,作为我校2011年精品课程和重点建设课程。

 

 

附件12011年度校级精品课程推荐报表

附件22011年度校级重点建设课程推荐报表

附件32011年度校级精品课程评审指标及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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