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防范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3-29浏览次数:1007

校内各单位:

    为了加强清明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保证收假后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将2012年清明节安全防范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各单位安全责任人(行政一把手)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保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责任机制,对贵重仪器设备、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危险品及放射源物品等要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收假后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正常的开展。

    2、各院系及有勤工助学岗位的单位要做好假期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学工部、继教学院要做好假期期间学生宿舍防火、防盗等工作。

    3、各单位要做好外出祭祖扫墓师生员工的防火、防盗、防骗、防交通事故、防意外伤害等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倡文明祭扫,坚决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和祭扫陋习。

    4、后勤产业集团要做好假日安全生产工作和饮食安全工作,防止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5、各重点要害部位安全责任人坚持每日治安防火巡查制度,安全保卫人员要坚守岗位,加大夜间巡查力度,24小时保持电话畅通。

    6、请行政事务中心和后勤集团做好车辆保管和行驶安全,请各单位安全责任人做好本单位教职员工家庭防火防盗的宣传教育工作。请有私家车的教职工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车,替家庭负责。

    7、财务处要加强门店安全管理工作,对经营餐饮的门店加强监督管理,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同时加强消防工作,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8、各单位遇有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报校园110---电话号码:8835110。(附:银盘山校区治安科电话:8616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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