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启动双学士学位工作的批复》(鄂学位【2008】6号)文件精神,我校印发了《黄冈师范学院本科生修读双学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校教【2008】15号,附件1),并在2008年6月正式启动了双学士学位工作。为了使我校的双学士学位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现将2012―2013学年双学士学位的教学工作和针对2011级本科生的双学士学位申请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2年双学士学位班的教学相关安排
各相关教学单位根据2011年双学士学位班的教学整体进度情况,科学制定2012―2013学年的教学工作详细安排,向学生公布,敦促学生缴费学习,并将教学计划报教务处教学科;请相关学院重视双学士学位班的教学档案工作,加强教学档案归档,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报教务处教学科,学生申报审批材料和已经完成的课程成绩报教务处学籍学位科。
二、2011级本科生的双学士学位申请工作
(一)学生修读双学士学位的条件
1、2012年秋季开班对象:我校2011级普通四年制本科学生;
2、申请修读双学位的学生应有较好的学习基础和较强的自学能力,主修专业的课程学习成绩平均良好及以上,且学有余力;
3、学生申请修读的双学位专业应与主修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且为非相近专业(见附件2);
4、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申请读一个辅修专业;
5、符合主办(辅修)单位的招生条件。
(二)申请、审批程序
1、凡符合条件的学生,由个人提出申请,填写《本科学生修读双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3),在2012年7月1日前办理手续,并将《申请表》交给辅修学院,经教务处7月6日公示名单后生效,不足开班人数的专业学生赶快重选。
2、经学校批准的学生,根据辅修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和2012年下半年开设课程的情况到学校财务处缴纳修读双学位课程的学费,每学分100元,截止日期2012年9月10日,学生凭缴费收据注册到班学习,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第三周正式上课,学生根据本次开课情况自备教材,具体安排见学校的通知。
(三)学生的管理
双学位学生的学籍和主修专业的学业成绩档案由学生主修专业所在单位负责;辅修专业的学习情况和学位成绩档案由主办(辅修)单位负责。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修读双学位学生的管理,按照《黄冈师范学院本科学生修读双学士学位辅修专业报名登记表》(附件4)分别做好登记,并于9月10日前上交教务处学籍学位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