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9-26浏览次数:1013

校内各单位:

    中秋节、国庆节长假将至,为保证双节期间安全,预防发生事故,让广大师生员工过一个安全、愉快的节日,根据上级要求和校领导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指示,请各单位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别是对新生和新入校的教职工组织进行以“防火、防盗、防诈骗、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 等为内容的安全教育,提高大家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做好特殊时期人员思想工作,及时化解各类矛盾,妥善处理问题,防止矛盾激化或转化。

    三、放假前,对本单位所管辖或使用的所有部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组织对废弃物品、纸张和做库存的化学试剂药品进行一次清理,对不用的电器设备要切断电源,排除一切安全隐患。对一时难以排除的,在节日期间,要重点防范,加强值守,防止发生事故。

    四、加强实验室的管理,危险化学品要严格按规定保存,对节日不用的实验室要进行彻底整理,锁好门窗,切断电源,禁止学生单独进行实验作业。

    五、学生宿舍应加强假期管理,认真做好防盗、防火工作。严格落实楼栋值班制度和人员出入登记,对可疑人员或携带贵重物品出楼的要进行盘问、登记。

    六、今年双节期间全国首次实现高速路免费,届时可能会出现车流高峰,提示大家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杜绝酒后驾车,避免疲劳驾驶。同时还要特别注意人身安全防护和饮食安全,防止发生事故。

    七、节日期间,应尽量控制大型活动或集会的组织与承办,确需组织或承办大型活动的,要严格执行上级一系列关于组织大型活动的有关管理规定和学校大型活动有关规定,提前报批。

    八、各单位应尽量减少或控制组织集体外出活动,如需组织集体外出活动,应事先向学校报告审批。

    九、加强值班,严格落实责任制。对重点、要害部位要安排人员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并保持电话畅通,遇有紧急情况能及时处理并报告。各单位将“国庆节”期间值班表于9月29日前送保卫处。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校园110)    8835110;

                          (老校区治安科)8616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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