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实行“一事一议”项目库经费管理办法,2013年(面向本、专科学生)教学实验室建设仍采用项目库管理的办法实施,以规范教学实验室的建设、提升建设水平和绩效。为做好本项工作,现将2013年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申报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项目申报:各教学学院围绕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方案”实验教学的执行情况,对2013年需要立项设置新建的实验室和升级改造已经设置的实验室项目,需以专项工作报告和项目立项申请表的方式进行项目立项申报。
2、论证评估及立项项目的确定:
⑴根据各教学学院提交的申请和申报材料,学校组织专家(有必要,聘请部分校外专家)进行集体评审。
⑵评审方式:在项目负责人汇报的基础上,进行答辩和实地考察情况,专家组给出论证结论及综合评分,最后确定2013年拟立项建设项目库。
⑶项目审批与确定:教务处根据专家组的结论和综合评价,上报学校领导办公会研究、审批,对同意立项的项目提请学校发文确定。
3、立项建设:依据学校以文件形式确定的2013年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教务处及时督促和协助启动建设工作。
4、项目验收:根据项目建设周期,教务处组织校内相关职能部门在12月份对在建教学实验建设项目进行专项绩效评估,进行项目验收。
5、具体要求:
⑴学校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原则上每年只安排一次申报、集中审核论证研究、对审批结果以发文方式确定,并对文件确定项目组织实施。无特殊情况,其他时间不再安排时间研究此类工作。
⑵ 各教学学院在编制申请项目时,项目名称和实验室功能要具体,调研论证要详实,建设方案要科学可行,特别是项目建设的预期效益要符合人才培养实验教学实际,仪器购置清单要详细,避免攀高或低配。
⑶各教学学院要高度重视教学实验室建设工作,做到集体研究和责任到人的有机结合,做好前期论证和配套工作,确有必要,到兄弟院校考察学习,寻求帮助。
6、时间及材料报送:
⑴2013年3月1日前以“工作报告+项目立项申报表”形式通过学校办公室批转到教务处,并将相关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到教务处邮箱:teaching@hgnu.edu.cn。项目立项申报表的详细内容及填报要求详见附件。
⑵2012年上半年已经申报但未列入2012年项目库的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若该项目建设要求、目标及设备配备无变更,无需再提交相应“项目立项申请表”,但需以专项工作报告方式申请进入2013年项目库立项的论证评估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