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与艺术实验教学中心安全管理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4-21浏览次数:22

1、实验室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每个实验室设安全员一名,负责本室安全工作;

2、实验室要注意防火、防盗、防毒、防爆、防腐等,要注意生物安全和预防计算机病毒的危害;

3、实验室消防器材要齐备、有效,有专人管理。实验室不准吸烟。实验室工作人员下班以前,要进行安全检查,清理现场,切断电源、关好水源,锁好门窗;

4、实验室工作要井然有序。药品、材料和仪器设备等要放置整齐,符合安全要求。实验室的废水、废物要按规定进行处理,并符合环保要求;

5、实验室内严禁擅自乱拉电线,贵重物品安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仪器设备和物品的安全保护要可靠,万一出现意外事故,要有必要的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

6、易燃易爆品、剧毒品、有毒细菌病毒、放射源等要严格按计划购置,稳妥存放,严加管理,专人负责,对其品种、数量要认真登记入帐,严格领用手续,作好使用登记;

7、不得将计算机病毒带入机房,不准利用实验室计算机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和进行各种犯罪活动;

8、学校有关部门不定期对实验室安全管理进行检查,两次检查不符合安全管理办法的要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并进行适当的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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