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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师范学院2011年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招生简章(湖北省)

分类:通知公告发布时间:2011-03-21浏览次数:1236

一、培养目标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艺术类,本科,学制四年,毕业合格授予文学学士学位。本专业培养具有深厚的文化艺术修养和敏锐的文化经营眼光,广泛了解艺术市场态势,熟练掌握艺术管理理论和技能的文化事业的管理者以及文化产业的经营者。适合在音乐文化传媒领域从事艺人包装、艺人经纪工作,在剧院团、演艺公司、音像制作、音乐出版、艺术品交流、文化馆站等单位和广播、电影、电视、网络等现代传媒领域从事导演、策划、企宣、营销、培训、编辑等艺术类管理工作,在企、事业单位指导文艺演出、节目编导、音乐活动。为突出专业的广泛适应性,本专业也培养能在专业文艺团体、中小学校及艺术院校从事教学、表演及研究工作的相关人员。

二、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2011年我校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在湖北省计划招生60人(具体招生计划以湖北省招办公布为准)。文理兼收。学费标准每生每年9000元。

三、考生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过硬,具有一定艺术素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中等艺术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均可报名;在职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方可报名(2011年国家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除外)。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四、报名须知

1、报名考试时间:2011330331,随报随考。

2、报名考试地点:黄冈师范学院新校区。

3、考生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2)身份证。

4、报名考试费200元。

五、考试安排

考试包括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

1、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科目为:(1)基本素质测试;(2)艺术特长;(3)艺术管理能力测试。

基本素质测试(自我介绍、抽签朗诵):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

艺术特长(声乐、钢琴、器乐、舞蹈、戏曲、小品任选一项):考查考生的音乐和表演基础及素质。

艺术管理能力测试(语文基础知识30%、应用文写作70%):考查考生的语文水平和写作能力。

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我校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

2、文化考试

考生在生源所在地参加全国高考。

六、录取

专业、文化成绩均过线的考生,我校根据湖北省招办有关招生录取政策,依照我校录取原则从高到低录取。

七、有关事项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相关用品自备,往返路费和食宿自理。

 

 

 

黄冈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处

20111

 

 

 

 

 

 

 

 

 

校 址:湖北黄冈市开发区新港二路146               邮 编:438000

电 话:(07138616617  8835900(招生办公室)        传 真:8662677  8835900

8835929(音乐学院)                   网 址://www.nosuchcode.com

                                                    邮 箱:zhaoban@hg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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