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对高校工作的领导是高校工作之纲――二论深入贯彻全省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发布者:审计处发布时间:2020-05-06浏览次数:41


  党的领导是高校工作之纲,是高教事业健康发展的政治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高校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加强,主流积极健康、趋势不断向好,但我们必须正视当下高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包括重“教书”不重“育人”,在书本知识上发力,在思想政治教育上“乏力”;教学棒围着“分数”转,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弘扬;思想政治工作局限于“念红头文件,搞版面宣传”,党的建设工作缺乏吸引力和感染力等等。要解决这些问题,首当其冲的是加强党的领导。只有抓住了党的领导这个“纲”,高校其它工作才能纲举而目张,呈现提纲挈领之效。

  加强党的领导是高校完成重大任务的根本保证。高校肩负着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主义,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大任务。完成这个重大任务,关键在于加强党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这一重大论断是对中国社会主义本质的新阐发,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特征的新概括。高教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在高校的落实和推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党的领导,一切都无从谈起。高校要紧紧围绕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主义,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重大任务,在学科与教材体系建设、人才培养和师资队伍建设中,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民办高校同样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大任务,担当着立德树人的历史使命,在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问题上没有任何区别。

  加强党的领导是做好高校党建工作的基本前提。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党的领导地位落实不到位,抓高校党建工作就失去了前提。目前,高校党建工作出现的工作削弱、空间压缩,甚至被边缘化的种种问题,根本原因是弱化了党的领导。高校要始终围绕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目标,把党对高校的领导落实到把好办学方向、深化综合改革、推进依法治校、促进内涵发展的全过程,为高校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加强党的领导是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本质要求。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中国特色现代大学的核心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对国家举办的普通高校领导的根本制度,是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校领导体制长期探索的历史选择。要完整理解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察其实质、看其根本,不能断章取义、片面理解。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教育法、高教法都明确规定或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如果没有“党委领导下”这一前提,“校长负责制”就不能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党的领导在高校工作中是管总的,是第一位的,要在校长负责制中将党的领导一以贯之、贯穿始终。

  加强党的领导是做好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现实需要。高校是意识形态激烈交锋的前沿阵地、敏感部位、重要地带,牢牢把握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话语权、管理权,这是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在高校贯彻落实的首要体现。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核心标准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不动摇。这是敌我意识形态之争的核心和聚焦点。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灵魂、命脉,决定共产党人的本质。西方敌对势力对马克思主义的否定,不是学术之争,而是政治之争。高校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主义是理所当然、应有之义,不是可有可无的事情,而是决定我们灵魂命脉的重大问题。伴随中国经济社会的转型和开放度的不断提高,高校师生思想多元、价值观多样,思想理念交流交融交汇交锋频繁。越是思想多元,越要旗帜鲜明,越要从容自信。意识形态工作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我们要时刻保持战斗意识、阵地意识。当前,应当特别注意对否定四项基本原则的问题保持高度警惕,对社会上存在的历史虚无主义保持高度警惕,对崇洋媚外、全盘西化倾向保持高度警惕,对西方在自由、民主、人权、价值观上的双重标准以及“颜色革命”的本质保持高度警惕,对社会上存在的低级趣味、自私自利等错误价值观保持高度警惕。面对各种错误的社会思潮,要有“亮剑”的意识,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要牢牢抓在手里;对意识形态的话语权,要形成绝对优势;对意识形态的管理权,要敢于掌控、敢于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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