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师范学院成立党委审计委员会

发布者:审计处发布时间:2022-09-16浏览次数:612

加强党对学校审计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监督工作领导机制,更好发挥内部审计在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监管源头、完善治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审计署令第11号)《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令第4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经202299日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中共黄冈师范学院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简称党委审计委员会)。

党委审计委员会由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任主任;学校党委副职领导任副主任;学校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发展规划、财务国资、审计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委员。

党委审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审计处,审计处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审计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

党委审计委员会是学校党委在审计领域的决策议事协调机构,接受学校党委领导,负责学校内部审计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等工作。具体包括:研究制定学校内部审计改革方案、重大政策和发展战略;研究部署学校内部审计工作;审议学校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审议学校年度审计计划和审计工作报告;审议决策学校内部审计重大事项;审议与审计有关的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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