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本科学生毕业论文的质量,保持其答辩的学术性和严肃性,外国语学院制定以下要求:
1、毕业论文不及格者,不允许参加答辩;
2、毕业论文中有明显抄袭现象者,不允许参加答辩;
3、论文题目与内容与本专业无关者,不允许参加答辩;
4、在撰写论文期间,与指导教师见面3次以下(含3次)者,不允许参加答辩;
5、对突破性论文应给足够的学术肯定;
6、应尽量减少总结性论文的数量;
7、每一答辩组应有3名或以上的同学科方向的教师;
8、用所学语言进行答辩,学生的论文陈述时间不应少于10分钟;
9、学生进行答辩时应服装整洁,其款式、样式和色彩应符合大学生的身份和审美品味;
10、如在答辩时产生争议,院长负责解释,并做终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