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更好地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充分发挥校内外科技资源优势,遵照“及早行动、系统组织”原则,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第七届中国“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征集工作,择优推荐作品参加2021年举办的全省和全国赛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体在读本专科生和毕业5年内(2016年6月以后)的毕业生。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本次比赛旨在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动力,鼓励大学生参与各类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以大赛为抓手,引导和开展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改革和创新;推动科研成果与赛事相结合,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在组织我校第七届大赛基础上,推荐参加全省决赛。
三、项目要求
校级赛事下设2项主体赛道: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其中,主赛道项目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具体要求参照第六届赛事要求执行;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的项目,务必要参加实践活动。“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不必追求经济效益,但必须得有效益(成果),如:脱贫人数、帮扶教育人数、提高销售率等指标。“红旅赛道”的参赛意义重在参与实践,不能依靠想象。具体要求参照第六届赛事要求执行。
参赛项目可以是参赛者所提出的技术、产品和服务,可以是参赛者参与的发明创造或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也可以是一项可能实现开发的概念产品或服务。
鼓励项目能把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出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或是互联网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的尝试;或是互联网与教育、医疗、健康、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亦或“互联网+”现代农业、制造业、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社会服务等方面。
四、赛程安排
1.项目挖掘和培育(2021年3月—2021年5月)
本阶段主要进行宣传动员、组建团队,挖掘和培育项目,深入开展市场调研,撰写项目文本,启动系列培训。
2.报名与各学院初赛(2021年4月—6月上旬)
各学院组织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以教务处通知为准)完成注册报名,按照流程与要求填写必要信息,提交作品。并根据学校大赛组委会通知,将学院内报名参赛项目进行评审,并按分配名额推报至校级决赛。
3.校级决赛(2021年6月中、下旬)
校赛组委会组织开展校级决赛,组织开展培训和项目辅导,推荐优秀团队参加第七届省级赛事。
4.省级复赛、决赛(2021年7月—8月)
省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网络评审,遴选出优秀团队入围省赛现场决赛。根据现场赛成绩,分赛道、按成绩推荐参加全国总决赛。
5.全国总决赛(2021年9月—10月)
入围国赛团队集训备战,邀请有关专家对优秀作品进行指导和完善,参加全国总决赛。
五、奖励政策
1.本次大赛根据校赛、省赛事阶段分别设立奖项,赛事奖励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后补助,并按照省赛1:1奖励原则对获得省级及以上获奖项目进行后补助。
2.本次大赛设立优秀组织奖,根据各学院申报总数和获奖数进行综合评定并给予后补助。
3.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获奖指导教师进行教学成果奖认定,给予获奖参赛选手学分认定,竞赛奖金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具体事宜在大赛正式通知中公布。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广泛动员学生、教师积极参与竞赛活动,深入挖掘校友资源,形成竞赛的群众性基础。
2.各学院要重点挖掘种子项目,对于入选学校优秀种子项目的团队,学校将进行重点支持、重点资助。
3.各学院要充分发挥创新创业社团的作用,认真组织,积极实施,广泛动员学生积极参与,以确保此次大赛的圆满成功。
教务处
2021年2月26日
附件:2021年各学院“互联网+”大赛任务一览表
学院 | 在校生总人数 | 项目任务/人数 | 项目任务数 | 完成进度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54 | 4.00% | 10 | |
教育学院 | 1392 | 4.00% | 56 | |
文学院(苏东坡书院) | 1379 | 4.00% | 55 | |
政法学院 | 694 | 4.00% | 28 | |
外国语学院 | 1350 | 4.00% | 54 | |
商学院 | 1491 | 4.00% | 60 |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1592 | 4.00% | 64 | |
地理与旅游学院 | 772 | 4.00% | 31 |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946 | 4.00% | 38 | |
物理与电信学院 | 831 | 4.00% | 33 | |
化学化工学院 | 932 | 4.00% | 37 | |
生物与农业资源学院 | 838 | 4.00% | 34 | |
体育学院 | 826 | 4.00% | 33 | |
音乐与戏剧学院、黄梅戏学院 | 1406 | 4.00% | 56 | |
美术学院 | 1664 | 4.00% | 67 | |
计算机学院 | 1063 | 4.00% | 43 | |
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 | 1035 | 4.00% | 41 | |
建筑工程学院 | 712 | 4.00% | 28 | |
合计 | 19177 | 4.00% | 767 | |
*1.各学院人数是按照教务系统内在校生数据导出,包含专科年级在籍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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