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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18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浏览量: 32

各教学单位、各有关职能部门:

  毕业生离校教育活动与离校有关工作是学校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之一。为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切实做好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工作,保证毕业生离校工作按计划、有秩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文明离校的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按照岗位履职尽责的要求,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共同营造良好的毕业工作环境,为毕业生提供快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2.各教学单位、各部门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今年的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做好毕业生的择业观教育、爱校教育、诚信教育、心理教育、安全文明教育工作,按照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在教育活动中要贯彻“以情感人”的主线。

  3.各部门、各教学单位要把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当作大事来抓。各部门、各教学单位要相互配合,每一件事都要有部门牵头,其他部门积极配合。

  4.各部门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要提高效率,以学生为本,方便学生,给学生提供“一站式服务”。要立足全校大局,着眼学生安全,处理好坚持原则与特事特办的关系。

  5.各教学单位要充分发挥毕业生党员、学生干部的作用,专门召开毕业生骨干大会,要求广大毕业生骨干在毕业生文明离校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当好老师的参谋和助手,保证信息畅通无阻,在校期间站好最后一班岗。

  6.各教学单位、各部门要坚持精细化管理原则,注意做好工作预案及各方面思想工作,遇事不推诿,注意化解矛盾,疏导情绪。

  二、几件具体事项和说明

  1.各教学学院要迅速成立工作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积极做好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工作及近期的防火、防盗、财产清查、毕业生体检、毕业鉴定、评优等工作。

  2.6月17日为毕业生离校时间,届时不离校的学生,由各教学学院负责审批,并做好相关工作。

  3.学工部和各教学学院要安排人员值班,深入毕业生宿舍,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及时解决问题。值班时间:6月6日—6月17日,每晚17:30—24:00。请各教学学院将值班安排于6月6日前报学工部,由学工部统一编制全校值班安排表。

  4.保卫处要积极做好毕业生离校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毕业生《户口迁移证》的发放等工作。

  5.各教学学院在6月8日前将毕业生组织关系接转名单统一报校组织部, 6月12日—15日由组织部集中办理相关手续。

  6.毕业生离校前各教学学院要做好毕业生的欠费收缴工作。同时,配合学工部做好毕业生助学贷款的还款确认、信用证明等工作。

  7.各教学学院要在6月1日至6月16日期间,本着文明、安全、热烈、俭朴的原则,组织好本学院的毕业生教育活动,通过安排师生合影、联欢活动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强化教育效果,增进毕业生对母校的感情。

  8.各教学学院要认真做好毕业生离校工作总结,6月25日前将书面材料交到学工部,由学工部汇集成册,供各教学单位、部门交流。

  三、日程安排

时    间

主要工作

负责单位

61—16

毕业生文明离校系列教育活动

学工部

各教学单位

612—16

清算教材费

财务处

68日前

各教学单位上交毕业生离校工作小组名单

学工部、各教学单位共同组织完成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工作

各教学单位上报组织关系接转名单

学工部

各教学单位

组织部

612—15

各教学单位统一接转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

组织部

各教学单位

616日前

清还图书

图书馆

各教学单位

614日前

完成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审查

教务处

各教学单位

610日前

毕业生鉴定

各教学单位

612—16

寝室财产清还(612日开始)

派遣证发放(616日下午招就处发放至各学院)

毕业证、学位证发放

《户口迁移证》发放

学工部

招生就业处

教务处

保卫处

617900

毕业典礼

学校办公室

学工部

教务处

研究生处

617

毕业生离校

学工部

625

上报总结材料

学工部

625—30

档案移交

招生与就业处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201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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