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与传播学院2018-2019学年“明珠学子”励志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方案

发布者:新闻与传播学院办公室发布时间:2019-11-12浏览次数:1068

      为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并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黄冈师范学院“明珠学子”奖助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我院2018-2019学年“明珠学子”励志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方案。

       一、奖励对象

       我院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

       二、基本条件

       申请“明珠学子”励志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年内未受到任何处分;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追求上进。

       3、学生综合测评排名上一学年年级前1/3的优秀学生,且2018-2019学年没有不及格的课程;在创新创业、特色发展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堪为楷模的学生;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

       4、获得国家奖学金以及国家励志奖学金的不得申请。

       三、奖励标准和名额分配

       明珠学子”奖学金的等级、标准及评选人数:

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评选16人;

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2000元,评选32人;

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元,评选32人。

各年级要按分配的名额等额进行评审推荐,名额分配见附表。

年级

2016

2017

2018

专业

广播电视学

播音与主持艺术

广播电视编导

广播电视学

播音与主持艺术

广播电视编导

广播电视学

播音与主持艺术

广播电视编导

明珠学子”奖学金一等

1

2

3

1

1

3

1

1

3

明珠学子”奖学金二等

1

2

7

1

2

8

1

2

8

明珠学子”奖学金三等

1

2

7

1

2

8

1

2

8

 
       四、评审标准
       黄冈师范学院“明珠学子”励志奖学金的评审标准详见学生手册《黄冈师范学院“明珠学子”奖助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
       五、评定程序和时间安排
       1、评定程序: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由学院初审、公示、确定初审名单,并填写附件1《(黄冈师范学院“明珠学子”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一份学院留存备查,一份装入学生档案)。
       2、时间安排:1114号上午12点前提交个人申请。

 

 新闻与传播学院

    201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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