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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优质服务示范楼栋评比暂行办法

发布者:学生工作部办公室发布时间:2022-01-01浏览次数:364

    为了进一步提高学生公寓服务和管理的水平,调动全体宿舍管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宿舍文化建设及和谐公寓的创建,经学工部批准,在新老校区学生公寓中开展“优质服务示范楼栋”评比活动,并制定本办法。
    一、参与评比的基本条件
    1、遵守学工部和事务科的各项管理制度,落实科内的工作部署,工作服从安排,楼栋管理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措施、有创新,有机构健全、团结协作、沟通顺畅的学生楼栋管理组织;
    2、积极组织和参加学校、学工部和科内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注重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本楼栋学生团结友爱,学风浓厚,集体观念强,无打架斗殴、聚众滋事、影响稳定的事件发生;
    3、积极参与“文明寝室”创建活动,且成效显著;
    4、楼栋学生文明守纪,自律意识强,计算机刷卡率高,对晚归、夜不归宿等有记录;
    5、楼栋安全管理措施到位,效果明显,失盗率低,无火灾事故,善于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学生安全意识强,生火做饭、违规使用高能电器等违规人次比例低;
    6、楼栋内外、值班室环境卫生清洁,宿舍内务整洁,学生生活井然有序;
    7、学生宿舍管理员服务意识强,奉献精神强,热爱和关心学生,以人为本,诚信服务,受到学校或学工部表彰,学生反映意见良好,无投诉或投诉率低;
    8、物业维修及时、快捷,学生满意度高;
    9、本楼栋管理员、保洁员、维修员积极参与学工部和科内组织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不断提高,计算机操作熟练。员工之间相互关心,互相照顾,无争吵现象。
    二、评选程序和办法
    1、学生宿舍事务科负责评比的具体组织工作。严格按照量化评分、按积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组织审核的程序和方法评选;
    2、采用流动制,每月评比表彰一次,年底进行一次综合评比表彰;
    3、评选工作以各楼栋为单位组织实施,办公室人员、维修人员暂不参与评选;
    4、评比分数构成:管理人员每月人均量化积分达90分以上,50分;宿管委员每周工作检查,30分;评比领导小组检查,20分,共计100分。
    三、优秀名额
    “优质服务示范楼栋”评选比例为学生楼栋数的1/4,一般为4个,特殊情况下不超过5个。评选宁缺毋滥,不搞轮流坐庄,不搞人情关系,不搞领导内定,不搞终身制。
    四、奖励办法
    1、“优质服务示范楼栋”的宿舍管理人员、保洁员,当月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奖励标准:50元/人,不分大小楼栋;
    2、凡在一年内5次以上被评为“优质服务示范楼栋”的楼栋管理人员直接参与学工部和科内年终评优,享受奖励;
    3、获奖楼栋员工优先考虑外出学习、参观和培训;
    4、对在评比活动中成绩突出的个人,优先续签下一年劳动合同。
    五、评比工作的组织领导
    成立“优质服务示范楼栋”评比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部长担任,副组长由科长、副科长及珠明山宿管科负责人担任,组员由事务科和珠明山宿管科办公室人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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