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学校办公室关于2011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精神,现将假期相关学生工作安排如下:
1、放假时间:2011年4月3日至4月5日,共3天。
2、各学院要安排好节假日期间的安全防范教育工作。
3、假期中,学生应在校休息,原则上不批准学生离校。特殊情况要求离开学校的,要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并教育学生注意出行安全。
4、各学院要加强节假日期间对学生的管理,可以适当组织一些文体活动,丰富学生假期生活。各学院于2011年4月5日晚清查学生在校情况。
5、各学院节假日期间要安排专人值班,处理假期相关事宜,值班安排表请于4月2日上午11时前报送学工部。
6、学工部节假日期间值班人员及联系方式:陈登峰(13871993951)、吕建强(15807258148)。
学生工作部(处)
201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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