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经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与学校各勤工助学用人单位协商审定,2011学年度下学期我院共设勤工助学岗位123个,其中新校园100个,老校园23个。现将本学期勤工助学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勤工助学学生的条件:
1.必须是各学院贫困生档案库中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新生)。
2.道德品质良好,能遵守校纪校规。
3.身心健康、能胜任有关岗位的工作。
4.贫困生中受警告以上处分尚未撤消或一学期有三门不及格课程或一学年累计有五门以上的学生不得批准其参加勤工助学工作。
二、申请勤工助学的程序
1、申请勤工助学的学生须写申请书一份,交各学院副书记审核签字留在本院系存档。
2、各学院将审核确定的勤工助学学生名单申报表(见附表一)于2011年10月 10 日前报送到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8833269),同时将勤工助学学生名单申报表的电子文档发送到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xgzzzx.hgnc.net)邮箱。
3、学工部学生管理资助中心汇总审定后,将学生岗位安排情况通知到各学院,各学院负责通知本学院已获得勤工助学岗位的同学,按有关规定和要求于
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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