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为有序开展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让学生提前做好申贷准备工作,经与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协商,按《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2016版)》要求,现就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1、组织学生填写续贷声明。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2016版)》规定,组织有续贷需求的学生暑期离校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及对贷款的认识和意愿等,提交续贷申请,加强监督审查,确保续贷声明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按照贷款系统设置要求,本年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次数少于2次、未提交续贷声明的学生不能申请续贷。
2、审核学生续贷声明。各高校应于暑假前,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https://zxdk.cdb.com.cn),对学生提交的续贷声明进行审批,确保声明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若学生续贷声明填写不规范,学校应指导学生修改完善续贷声明,并对学生重新提交的续贷声明进行审核。
3、收费标准信息维护。学校应于暑期前,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在“高校信息维护”模块,完成本校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录入和维护工作,作为县级资助中心审批贷款参考依据。
4、确认高校收费账户。学校应于暑假前,完成收费账户的确认工作。在“高校账户维护”模块,选择新增或修改高校账户信息,高校账户信息错误将直接影响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发放。
请各高校按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有关要求》将《2016年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程序及材料准备》宣传到今年有贷款意愿的所有学生。今年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启动时间、各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受理时间、贷款公告将通过网络、报纸、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公告等方式对外发布,请提醒学生及时关注。
附件:1、2016年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程序及材料准备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有关要求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部分功能操作指南(高校)
4、党和政府有决心有能力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得起大学
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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