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2018年春季开学重点督查和学期常态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为了做好开学初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学校统一安排,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学生报到注册时间为2018年3月3-4日, 3月5日正式上课。
2、做好学生的报到注册工作。各学院设立学生报到注册服务台,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重申学生报到注册的相关规定。3月3日下午17:00,4日下午17:00,5日上午10:00分别向学工部报学生报到情况。对未按时返校的学生要及时与家长、本人取得联系,查明原因并报学工部。
3、召开相关会议。各学院要召开新学期辅导员、班主任工作会议,全体学生和学生干部会议,安排好本学期的学生工作,并督促班主任开好本学期第一次班会,做好会议记录。
4、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开学初,要做好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和心理危机排查工作。辅导员、班主任下宿舍交流、座谈会、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了解学生思想状况,特别是重点学生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对重点学生要进行跟踪管理,确保学生安全稳定。
5、积极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关心、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坚决杜绝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情况。
6、做好开学初学生上课前的准备工作以及第一次课的检查工作。
7、对防范校园不良借贷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再动员、再规范。关注学生异常消费,及时发现学生消费中的问题,利用电话、短信、班级群、微信群、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发布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预警提示信息。号召全体学生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增强网络金融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承诺拒绝网络不良借贷行为。
8、加强对毕业生的管理。切实做好毕业生的报到注册工作,确保每位毕业生必须来校报到。重申对毕业生的纪律要求,严格毕业生请假制度,加强对毕业生的跟踪管理和安全教育。
9、上报各学院2018年上半年学生工作人员信息表。
10、上报各学院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班级建制表。
各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好开学初各项工作,将自查、摸排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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