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立项建设专业学位点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6-17浏览次数:1155

校内各单位 :

    为了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使研究生教育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需要,教育部决定从今年开始大力调整研究生结构,新增一批专业学位领域,增招专业学位硕士生,并且准备在非硕士学位授权单位推广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因此,为了抓住国家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的机遇,加快我校立项硕士点建设步伐,经学校研究决定今年在全校有关单位开展“十二五”期间专业硕士点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建设的原则

    优选部分专业学位类别作为拟增专业硕士学位点进行立项,通过一段时间进行建设,以加快提升拟增列学位点的实力和竞争力,为专业学位点的申报增列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各单位在组织申报立项的专业学位点时,一定要充分考虑本单位和学校实际情况以及国家有关学位授权的基本情况。

    2、坚持按类别申报 、按领域建设的原则。各单位必须以专业学位相对应的学科为依托,在相应的类别中遴选出有特色、有实力、条件比较好的专业领域进行申报建设。

    二、立项的条件

    1、各单位必须认真学习我国关于专业学位的类别与领域的相关知识,根据各单位实际按专业类别申报,鼓励跨专业、跨单位整合申报;

    2、专业学位领域所对应的学科基础较好,学科带头人水平较高;

    3、师资队伍(包括双师型教师)雄厚;

    4、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发展潜力、科研成果丰硕;

    5、有较好的办学条件(包括实验室、实践基地、实训基地、实习基地、图书资料、与相关部门的联系等等);

    6、育人特色鲜明、管理科学规范、办学成效显著;已与其他学校联合开展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

    三、立项专业硕士点建设计划指标

    本次立项建设的专业学位类别3个,其中包括重点立项的2个,一般立项的1个,每一类别可以申报建设2-5个专业学位领域。

    四、建设管理

    本次立项建设的专业学位点,按照类别统一规划建设,按照领域进行具体考核,具体建设管理实行领域负责人责任制和考核制度。

    五、立项程序

    1、各申报点请认真研究“黄冈师范学院相关专业学位类别与领域参考表”(见附近2)填写“黄冈师范学院专业学位立项建设申报表”(见附件1),每个点1式5份,6月25日以前报送到学科建设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2、专家论证。由学校组织校外专家对申报立项建设的学位点进行论证。专家论证时只看材料,各申报点必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3、审定公布。学校将结合专家的意见,审定立项建设的拟增列专业学位点名单予以公布,并安排建设经费。

 

    附件: 1、黄冈师范学院专业学位点立项建设申请表.doc

            2、黄冈师范学院相关专业学位类别与领域参考表.doc

       

                                                                     2010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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