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暨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公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3-10浏览次数:881

武汉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暨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公告

转自武汉市教育局网站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和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和《关于印发<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武人社发〔201469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武汉市2015年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武人社发〔201518号)等的规定,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社会各类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应聘教师岗位需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2015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中尚未认定教师资格的应聘人员,可先行报名参加招聘考试,若考试考核合格,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派遣。2015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原则上须经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方可报名,若招聘考试考核合格,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后方可派遣。2014年及以前的往届毕业生和有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或持有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合格证,对于后者,可先行报名参加招聘考试,若考试考核合格,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派遣;

5.身体及心理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6.应聘人员应聘教师岗位的学历、年龄等条件,由各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但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一般在25周岁(198911日以后出生)以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可放宽至30周岁(198411日以后出生)以内;

2)报考中学教师须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报考小学教师须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市、区教育局所属幼儿园 教师须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毕业或有学前教育专业学习经历),其中新城区可放宽到幼儿师范学校或省教育厅认定合格的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

3)具有湖北省或全国其他省级派遣资格;

7.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的招聘条件以全市统一发布的公告为准;

8.依据省教育厅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在农村乡镇及以下学校3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毕业生(以下简称资教生),可将毕业时间的条件向后推移3年,年龄可放宽3周岁;

9.各区另有条件要求的,原则上不低于(弱于)上述条件;

10.以区教育局为单位根据学段、学科确定并申报招聘岗位。

三、考试

(一)笔试

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笔试内容分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两科。

教 育教学专业知识科目根据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学需要和招聘条件要求,以师范通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适度测试英语、计算机水平。中学教师岗位考试命 题原则上以全国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课程范围为主,小学教师岗位考试命题原则上以全国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课程范围为主,幼儿教师岗位考试命题原则上以幼儿师 范学校课程范围为主。

公共基础科目涵盖法律、政治、经济、管理、历史、科技等知识。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公共基础按7:3比例折算入笔试成绩,即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科目占70%,公共基础科目占30%

由市人社局办理了三支一扶人员加分现场确认手续的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工作方案提出免笔试意见,逐级报市招聘办批准后,可以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招聘。

(二)面试

各区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工作由各区教育局在区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原则上应以讲课(或说课)的方式进行,同时可结合各自实际灵活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实验操作等形式。

四、报名和考试

按照市人社局发布的武汉市2015年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进行。(具体请查阅中国武汉政府门户网站、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武汉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公告)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于20153109:0031512:00,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www.whptc.org)提交应聘申请。

2015411日进行笔试。

五、培训和派遣

20156月,开始核准全市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7月中旬,发放新进教师(大中专毕业生和新进教育系统人员)岗前培训通知;

8月上旬,组织全市新进教师岗前培训;

8月中下旬,开始分批办理报到和派遣手续。

六、鼓励和支持师范类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和创业

1. 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单位招聘师范类毕业生,支持社会力量办学单位从全市公开招聘笔试合格人员中招录符合条件的毕业生;

2.支持和鼓励师范类毕业生自主创业;

3.配合省市有关部门继续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师范类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等专项工作。

七、市教育局成立工作专班,指导、协调和检查全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工作,对师范类毕业生实施就业指导。

八、市、区教育局所属学校教师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考试信息将于201539日由市人社局通过长江日报等媒体,并在下列网站统一发布:

1.中国武汉政府门户网站www.wuhan.gov.cn

2.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whrsj.gov.cn

3.汉人事考试网www.whptc.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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