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领域、教育硕士研究生:
为加强我校教育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现对我校2017级非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2018级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预答辩时间
2020年1月6日——1月15日。
二、预答辩程序
1. 研究生应制作预答辩课件,向预答辩委员会成员汇报毕业论文内容。着重介绍论文的选题、写作思路、主要观点、应用价值、论文的创新与不足等。
2. 研究生汇报结束后,须接受预答辩委员会成员的提问并作现场答辩。
3. 研究生答辩完成后,预答辩委员会成员通过评议方式形成各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预答辩意见,填写《教育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委员会决议书》,预答辩决议分为“同意通过预答辩”、“同意经修改后通过预答辩”、“不同意通过预答辩”三种,对于“同意经修改后通过预答辩”的,预答辩委员会成员应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当场告知研究生本人。未通过预答辩者不得参加学位论文盲审及正式答辩等环节。
4. 评议结果出来后,预答辩委员会主席当场宣布参加预答辩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结果。
三、预答辩要求
1. 各领域应成立学位论文预答辩委员会。委员会由5-7名相同或相似学科领域的专家组成,成员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其中至少有1位是在基础教育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校外导师或专家。学位论文预答辩委员会设主席1人;设答辩秘书1人,由各领域的教学秘书担任,负责对答辩程序、委员提问,论文作者的回答以及答辩委员的评议等情况作详细记录。参加预答辩研究生的导师不能作为学位论文预答辩委员会成员,但可列席预答辩报告会。
2. 请各领域于2020年1月2日下班之前将《教育硕士研究生预答辩信息表》(详见附件1),以及预答辩安排送交研究生处505室。
3. 预答辩结束后,请各领域认真做好预答辩环节归档工作.
联系人:张娟 联系电话:8833986
研究生处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