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学院:
为做好2021级教育实习工作,请各学院联系本学院负责的实习基地(见附件),做好实习需求及实习意向地点摸底工作,要求如下:
1.5月20日前完成需求表及意向表;
2.定向培养研究生可回原单位实习,若原单位非实习基地,需办理自主实习手续;
3.为保证实习效果,建议各学院鼓励学生前往黄州周边学校实习;
4.实习应当对口,与学生专业相符;
5.申请自主实习的,原则上实习地点应该与就业地点挂钩。
以上未尽事宜可与我处咨询。联系人:张娟 0713-8833986
附件:黄冈师范学院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与联系学院情况一览表.xlsx
黄冈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