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教育硕士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第十二辑)》论文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23-12-14浏览次数:2865

各教育硕士培养领域、研究生导师及全体教育硕士研究生:

为加强教学内容、方法与手段改革研究,推进案例教学在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中的运用,提高学生研究能力,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面向校内外教育硕士导师、研究生任课教师和研究生,征集有关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硕士培养等方面的学术论文、调查报告、经验总结、研究报告等成果,编辑出版《教育硕士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第十二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本次征集论文选题要求针对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以及教育硕士培养工作中面临的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论文形式可以是学术论文、调查报告、经验总结和研究报告等。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成果将优先录用。

二、选题范围

本次征集论文主要围绕以下主题开展:

1. 中小学校本课程开发;

2. 中小学特色课程建设;

3. 中小学活动课程设计与实施;

4. 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

5. 中小学现代化管理;

6.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7. 中小学班级管理;

8. 中小学德育工作;

9. 教育硕士案例教学,案例资源开发(案例库构建,案例教材编写);

10. 教育硕士研究生学习与指导;

11. 教育硕士研究生实习实践与基地建设;

12. 教育硕士导师队伍建设;

13. 教育硕士教育教学与培养模式改革;

14. 教育硕士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15. 教育硕士招生与就业工作研究;

16. 中小学教育、教育硕士培养其他相关内容。

    三、撰写要求

1.理论联系实际,运用先进教育教学理论去观照现实问题,并提出可行的解决途径。要求重点突出,富于创新,科学论证。

2.论文格式要求按学术论文规范(见《教育研究》学术期刊论文)撰写。

文章标识要规范,文章题目下面是“作者”,多名“作者”中间间隔2个字符。文章首页页下注明“基金项目”(什么单位的什么项目及项目编号)、“作者简介”:姓名,单位,学位、职称或职务与硕导等身份,研究方向(括号内注明城市与邮编);多名作者连续注明。

题目用“小三号宋体加粗”;作者及单位用“小四号宋体”;摘要及关键词用“五号宋体”;首页“基金项目”及“作者简介”用“小五号宋体”;正文用“四号宋体”,文中一级标题要加粗。正文行间距用“固定行距21-23”。

文中引文务必要注明具体出处,且全部采用“尾注”的方式,但一定要按照规范注明相关信息直至页码。文中未注明引文的不得作为参考文献列出。

文章作者不能超过3名,同一作者的文章只能有一篇。老师与学生共同署名的,老师须为学生的校内或行业导师。每篇论文5000字左右。论文经评审录用后由省级以上出版社公开出版。

四、论文征集对象及要求

1.校内外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任课教师;

2.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的教师;

3.在校教育硕士研究生

五、论文提交要求

1.论文征集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学院应对本领域的论文进行初审,原则上提交研究生处的论文数不超过本领域在校研究生人数的15%

2.论文篇幅限制在7000字以内,超过7000字,一律退稿。

3.论文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一份)。电子版统一按照第一作者身份(校内教师、校外教师或者学生)+姓名+论文题目方式命名

4.论文提交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截止时间:2024228日。

联系电话:0713-8833986         

联系人:张老师

 

附:《教育硕士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稿件格式.doc

教育硕士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第十二辑)稿件提交汇总表.xls

 

                                                      研究生处

2023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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