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教师函〔2020〕5号)、《黄冈师范学院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试行)》,为做好我校2023年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次考核对象为教育硕士研究生毕业年级(2024届毕业生)中未通过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的学生。
根据自愿原则,教育硕士研究生也可不申请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考核可申请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
教育管理领域可以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其他教育硕士研究生均应申请高中学段教师资格。
现代教育技术和学科教学各领域的教育硕士研究生只能申请所学学科;教育管理领域的研究生根据本科阶段所学专业申请相应学科,但申请高中学段的必须加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对应学科《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并达到合格要求。
教育硕士研究生申请规定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外的教师资格,需要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考核方式及内容
包括培养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两个部分:
(一)培养过程性考核
重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内容,四项考核结果必须全部合格。
1.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
访问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basic.smartedu.cn),进入教师研修频道学习和考试,学习结束后提交截图。学习和考核由培养学院具体组织实施,报研究处备案。
2.思想品德情况及师德修养
依据教育部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从师德践行能力、涵养教育情怀两大方面,理想信念、立德树人、师德准则、职业认同、关爱学生、用心执教、自身修养等七个维度考核学生。对于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违法犯罪的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由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3.学位课程学业成绩
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位课程必须达到75分,考核由研究生处(研工部)负责实施。
4.教育实践完成情况
见习、研习及实习等教育实践累计时间不得少于一学期并达到合格要求,由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学院负责考核。
(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包括以下两个方面,均须达到合格要求。
1.理论水平考核。
所有申请者必须参加《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测试且成绩合格。申请者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对应学科且成绩合格可免试。
测试每年组织一次,时间安排在每年9月下旬进行,限教育硕士研究生三年级参加。
2.实践能力考核。
实践能力考核于每年12月底进行,可结合教育实习汇报课一并进行,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为考核合格。
(三)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培养过程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全部合格,可申请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证书是教育硕士研究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依据,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与任教学科应与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学科相同。
教育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仅可获取一本《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其他学段与学科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硕士研究生,凭身份证明、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体检合格证明及《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材料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程序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不变。
四、考核工作安排
(一)各学院成立考核工作小组
各学院考核工作小组主要负责本学院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性过程考核的具体实施工作。
(二)学生报名
3月31日前,学生填写《黄冈师范学院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申请表》,提交所在学院。
(三)各学院组织培养过程性考核
4月1-4月10日,各学院核实报名考生考核资格,并对符合资格的考生进行培养过程性考核。考核结果记录在《黄冈师范学院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申请表》中。4月10日,学院将相关考核材料报送研究生处。
(四)研究生处复核
4月10日-4月20日,研究生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
(五)汇总数据上报
4月20日-30日,研究生处将复核合格的数据,在高等教育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及时准确维护教育类研究生专业信息,并将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的信息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联系人:张老师 0713-8833986
附件1 黄冈师范学院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申请表(A4正反打印).xls
附件2 黄冈师范学院教育类研究生实践能力考核结果汇总表.xlsx
附件3 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试认定人员信息采集表.xlsx
研究生处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