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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财务决算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1年度财务决算有关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财务决算工作,提高财务决算的准确性和规范性,按期完成学校年度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工作,根据《黄冈师范学院财务决算管理办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算时间安排

  按照省财政厅国库处通知,考虑业务处理时间和结算支付在途时间,财务处将于1220日(周一)下午18:00起,暂停受理报账业务(学生劳务发放截止时间为1215日)。国库支付系统开通运行后,可办理工资发放、科研报账和紧急公务。

  二、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1. 财政预算资金执行率应达到100%。学校使用自筹资金(自有资金)安排的预算支出,不纳入年度预算执行考核范围,不要求全部用完。

  2. 除科研项目经费和省财政批准结转的项目经费外,各单位2021年预算年终一律清零。2021年预算已安排的采购项目,完成合同签订并验收但尚未结算付款的,1215日前必须办理结算付款手续。若无法按期付款的采购项目,2022年预算没有安排,将不能继续招标或签订采购合同。

  3. 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的财政项目和校内项目承担单位,年度结束后,请按照省财政厅、教育厅相关规定和学校文件要求,完成项目绩效总结和自我评价,提前准备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材料,准备接受预算绩效考核。

  三、清理资产和往来款项

  全面清查盘点资产,清理各类项目,清理债权债务往来款项。

  1. 清查资产。各单位对所管理和使用的资产,按照学校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年终清查盘存和入库工作,及时清理对账,确保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2. 清理往来。全面清理各项应收、应付账款和预借发票。凡在财务处有借款的单位和个人,应于1220日前到财务处办理报销、还款手续。职工个人借款到期未还款的, 2022年元月起从借款人工资中逐月扣除,直至借款扣完为止。

  3. 清收学费。各教学学院应全面清理2021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学费欠缴情况,及时督促学生在1220日前缴清欠费,以免影响学费收缴考核指标清算。

  4. 清理收入。各单位应开展一次清理“小金库”自查,全面清理本部门各项收入,如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培训收入、水电费收入、捐赠收入等。收取的各项收入应及时上缴财务处,不得设立小金库和账外账。

   5. 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继教学院和后勤集团在1225日前完成年度目标上缴任务。

  四、其它事项

  后勤产业集团同步组织年度财务决算,清查盘点账面资产,清理应收应付款项,准确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按期编制决算报表。集团及其下属单位的年度报表、实物盘存表及决算说明,于2021110日前报财务处。

  年终决算期间,各单位应严守财经纪律,杜绝违规突击花钱、突击报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冒领费用,套取财政资金。上述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为保证按时向省财政厅、教育厅报送决算报告,请相关部门在填报决算统计数据时积极予以支持。决算报告信息经省财政厅、省人大批准后,依法公开。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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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财务处发布时间:202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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