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5日(星期三)放假,共1天。
二、相关要求
1.各教学学院要妥善安排假期前后的教学工作,放假期间所缺课程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补上。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放假期间安全工作,对本单位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严防发生意外事故。
3.加强假期值班值守工作,安全保卫、学生工作、后勤保障、信息安全等重点领域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若遇重大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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