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违规使用办公用房问题自查自纠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 要求,进一步规范黄冈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使用 管理,黄冈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规 使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自查对象
校内各单位
二、自查内容及任务
严格对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具体如下:
(一)是否存在超标准配备、维修、装修办公用房。
办公室使用面积参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注2精神:省级机关处级直属机构、派出机构、事业单位按市级机关局(处)级单位标准执行。
(二)是否擅自改变办公用房(办公室、服务用房、设备用房、附属用房)用途。
(三)是否擅自改变技术业务用房用途。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办公用房违规使用问题自查自纠工作,严格按照要求,自查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自查情况主要负责人要把关,抓好长效管理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公用房的使用管理。
(二)各单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后,于4月23日下午17:00前将《黄冈师范学院违规使用办公用房情况自查表》和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须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报学校后勤保障与基本建设处,后勤保障与基本建设处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抽查核实,对抽查中仍存在违规情况的,将作为违纪问题线索移交纪检部门。
附件:1.《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pdf
2.《黄冈师范学院违规使用办公用房情况自查表》
后勤保障与基本建设处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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