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教师出国学习进修计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推进学校已获批湖北省教育厅高校青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执行进度,现对做好教师出国学习进修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计划对象
已经获得湖北省教育厅青年项目资助人员,且拟于2023年9月-2024年2月间出国学习执行项目人员。
二、报送计划指标
各单位要按照“关于印发《黄冈师范学院教职工进修培训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的通知”(黄师办发[2022]52号)规定,在确保完成正常教学工作任务的前提下,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派教师出国出境学习进修,各单位报送计划人数原则上控制在本单位在编在岗教师总数的5%—10%以内。
三、有关要求
1.切实增强计划性。各教学单位要在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科学统筹、合理安排,有计划、有步骤选派教师出国出境学习进修。在各单位汇总申报、职能部门审核评审、学校研究同意后,凡未纳入本次出国学习进修计划的,人事 处、国际交流处本年度将不再受理有关出国(境)学习进修申请,同时不得享受学校相关资助政策。
2.严格把握选派条件,确保计划能顺利完成。申请人基本条件:(1)爱国爱校,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学校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3)身体健康,心理健康。(4)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3.各教学单位要加大对出国(境)学习进修人员的管理力度。要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选派标准,严格选派程序,确保选派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明确学习进修目标任务,明确考核内容及要求;要加强过程管理,确保学习进修质量;要严格教师学习进修时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督促教师按期返校工作。
四、有关报送材料
各教学单位填报《黄冈师范学院2023年度教师出国(境)学习进修计划统计表》,经各教学学院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盖章后报送国际交流合作处,电子版发送至37652357@qq.com。截止时间2023年6月16日下午5:30,逾期不予受理。
五、有关工作步骤
(1)国际交流合作处汇总《统计表》后,会同人事处组织校内评审。
(2)国际交流处合作会同人事处根据评审结果报校领导办公会研究决定。
(3)国际交流合作处根据学校决定办理派出手续。
联系人:杜双成 联系电话8621627。
附件:黄冈师范学院2023年度教师出国学习进修计划统计表.doc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3年6月12日